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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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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几个,哪些案件不起诉

公诉案件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完结后移送至检察院,经检察院审查,符合提起公诉条件的,向法院提起公诉否则的话就不予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几个?哪些案件检察院不起诉?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几个

  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提起公诉的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犯罪事实是指影响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1)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查清的事实足以定罪量刑或者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

  (2)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

  (3)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财物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

  (4)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

  特别关注:对此情形,应当以已经查清的罪行起诉。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以上3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特别关注: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发现遗漏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检察院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诉。

  二、哪些案件检察院不起诉

  1、法定不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其适用条件为: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酌定不起诉。

  由《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存疑不起诉。

  由《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以上就是关于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几个,哪些案件不起诉的内容介绍,希望本文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检察院是必须经过审查的,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才作出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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