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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手机号码:1599621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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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201201510898124
执业律所: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7号越洋国际商务中心5层
刑事诉讼实践中常遇到一审的时候认罪但是二审又翻供的案例,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是被告人确实有隐情,二是被告人具有极强的反侦查能力。那么,一审认罪二审翻供会不会加重处罚?刑事诉讼二审认罪能减刑吗?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一审认罪二审翻供会不会加重处罚
看是否有新的证据材料。如果一审认罪是处于刑诉逼供,则因为程序违法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若不是,则看新的证据是否有利于,结果可能是:
1、撤销一审判决,二审直接改判;
2、撤销一审,发回重审;
3、维持一审判决。
二、刑事诉讼二审认罪能减刑吗
减刑是已在服刑期的犯罪分子减轻处罚的措施。在审理阶段承认罪名,只能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这两个条文规定对于“自愿认罪的被告人”,法院会考虑“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7条规定“对于当庭认罪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三、刑事诉讼二审程序是怎样的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2、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3、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以上就是关于一审认罪二审翻供会不会加重处罚,以及刑事诉讼二审认罪能减刑吗的内容。综上所述,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一审认罪二审翻供的处理,若当事人翻供有决定性的证据的话,那会直接对一审的判决进行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等。希望本文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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