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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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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201201510898124
执业律所: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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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罚金在刑法中一类常见的处罚措施,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但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法律未作规定。退赃后交不起罚金怎么办?罚金是退赃的多少倍?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退赃后交不起罚金怎么办
法院可以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法院可以追缴。确实有困难不能缴纳的,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金是退赃的多少倍
视情况而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通过上文的分析知道,被判处罚金的罪犯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金,否则人民法院将强制执行,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法院可以追缴。以上就是关于退赃后交不起罚金怎么办的全部解答,如需了解其他相关知识,可以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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