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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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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家人劝说自动投案能否认定为自首情节

自首是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在量刑时会充分考虑罪犯的自首情节,并对其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家人劝说自动投案能否认定为自首情节?本文整理了相关的内容,请大家阅读。

  一、家人劝说自动投案能否认定为自首情节

  。自首情形包括: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4、可供自首的对象: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2)其所在单位。

  (3)城乡基层组织。

  (4)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

  、自首可以从宽处罚

  我国对自首规定了从宽处罚的原则,《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68条规定:犯罪后自首又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是处罚自首犯罪的原则和基本的出发点。

  自首犯中犯罪较轻的,对犯罪人从宽的幅度是可以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自首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家人劝说自动投案能否认定为自首情节内容介绍,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罪犯在犯罪之后的自动投案不一定会被认定为是自首,因为自首需要符合法定情形,罪犯在家人的劝说和陪同下到公安机关自动投案,也属于自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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